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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副主席、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委会主任的吴为山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城市雕塑该立法了”的呼声。他认为,目前公共雕塑思想精神取向不明确,艺术性不高,创造性不够,相互模仿,题材与形式雷同;工艺与工程制作粗糙;作品与城市社会文化历史空间、心理空间、精神空间缺少内在联系,与建筑空间不协调。
吴为山表示,“有的是放大的玩具模型或是巨大的工艺品,最终成为搁置于城市空间的摆件。误把模仿西方城市雕塑和流行艺术所营建的西洋景当成世界性,错将表现古代生活情境雕塑而营建的‘明清一条街’当作继承传统。因此,罗马立柱、裸体雕塑在小区里立起来了。戴瓜皮帽,拉黄包车的雕塑在街上‘跑来了’。简单的商业功利和政治口号催生了大量不锈钢球‘升’向天空。几根柱子撑起一只球,名曰‘开发区大有希望’,几束浪花托起一只球,名曰‘长江明珠’,几只手支起一只球,名曰‘托起明天的太阳’。东西南北中城市和乡镇处处托球。近30年来,全国有近20万只球升起来了。这种滑稽的社会文化现象全世界罕见。”
吴为山谈到:这些雕塑绝大多数出自非专业人士之手。只要注册办一个雕塑公司、景观公司,就可以承接城市雕塑。不少省会城市竟然有上百个雕塑类公司,恶性竞争。乡镇不锈钢企业成批生产各种不同规格和造型的“定型”产品,低价出售,造成低劣城市雕塑的泛滥。公共艺术建造中的委托制度、选拔制度、招标制度往往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如何在问题重重的公共艺术上,建立有效的规范制度?吴为山建议,城市雕塑需要立法,健全组织机构;各级省市健全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参照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建构模式,由建设部门、文化部门共同组建;在雕塑空间的规划方面,建设部门发挥好专家的集体作用,实施“规划先行”;对重大历史题材、重要历史人物、超大型雕塑、投资量大的雕塑项目和重要场馆、城市重要节点的雕塑要建立规划报批、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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